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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开办互联网经营服务场所
(编辑:编辑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06-10-08 00:00:00   浏览数: 字 体    )
一、法律依据
  国务院令363号(2002年9月25日发布,2002年11月15日开始施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二、申报材料
  1、“网吧”登记表。2、书面申请。3、业主身份证复印件,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管理员身份证、培训证复印件,外来人员需提供暂住证复印件。4、与接入单位签订的协议书及本网吧的固定IP地址。5、“网吧”平面布置图、“网吧”设备配置、技术构成(附布线框图)及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软件及计算机信息网络环境安全检测报告。6、房屋租赁协议和房产证明。7、房屋安全鉴定书。8、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9、网吧安全应急措施方案(主要提供火灾、治安事件)及安全管理制度。10、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开办条件核准通知书(文化局提供)。11、工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工商局提供)。
  三、办件类型上报件
  四、办理结果发安全审核意见书
  五、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公安局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收费依据无
  八、联系电话532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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