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ENGLISH 联系我们
首 页 走进钟楼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办事指南 民意互动 投资钟楼 网上办公 网站地图
·钟恒新材料:科技创新抢得先机 ·邹宏国调研“三创”工作 ·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来常考察 ·差异化生产抗击市场危机 ·02年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被批准建立 ·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在我区拉开帷幕 ·市长王伟成调研钟楼区社会经济发展情况 ·市代表委员视察社区卫生服务建设情况 ·裕华电子:要做就做最好的 ·1980:第一个配套齐全的住宅小区动工
首页 → 政务新闻 → 办事指南 → 市民办事 → 兵役服务 → 选择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革命烈士褒扬条例
(编辑:编辑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06-10-08 00:00:00   浏览数: 字 体    )
第一条为了发扬革命烈士忘我牺牲的精神,教育人民为保卫祖国和建设祖国英勇奋斗,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我国人民和人民解放军指战员,在革命斗争、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壮烈牺牲的,称为革命烈士,其家属称为革命烈士家属。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批准为革命烈士:
  (一)对敌作战牺牲或对敌作战负伤后因伤死亡的;
  (二)对敌作战致成残废后不久因伤口复发死亡的;
  (三)在作战前线担任向导、修建工事、救护伤员、执行运输等战勤任务牺牲,或者在战区守卫重点目标牺牲的;
  (四)因执行革命任务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敌人俘虏、逮捕后坚贞不屈遭敌人杀害或受折磨致死的;
  (五)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的。
  第四条革命烈士的批准机关:
  因战牺牲的,现役军人是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其他人员是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
  因公牺牲的,现役军人是军级以上政治机关,其他人员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第五条本条例第三条规定以外的牺牲人员,如果事迹特别突出,足为后人楷模的,也可以批准为革命烈士。
  前款革命烈士的批准机关,现役军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其他人员为民政部。
  第六条经批准为革命烈士的,由民政部向革命烈士家属颁发《革命烈士证明书》。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搜集、整理、陈列著名革命烈士的遗物和斗争史料,编印《革命烈士英名录》,大力宣扬革命烈士的高尚品质。
  第八条革命烈士家属的抚恤,按照作战牺牲军人家属的有关抚恤规定办理。
  第九条本条例由民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过去有关褒扬革命烈士的规定同本条例有抵触的,以本条例为准。
  

  附:关于贯彻执行《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

  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一九八○年六月四日发布的《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进一步做好革命烈士褒扬工作,现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第九条“本条例由民政部负责解释”的规定,就若干具体问题作如下解释:
  一、本条例第二条所说的“我国人民”,包括未满十八岁的青少年。所说的“人民解放军”,包括前中国工农红军、八路军、新四军、中国人民志愿军以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其他人民武装。所说的“革命烈士家属”,是指革命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和未满十六岁(编者注:现改为未满十八周岁,下同)的弟妹,及抚养革命烈士长大的其他亲属。
  二、本条例第三条第(二)项所说的“对敌作战致成残废后不久因伤口复发死亡的”,是指对敌作战负伤,经医疗终结评残发证以后,一年内因伤口复发死亡。
  三、本条例第三条第(四)项所说的“受折磨致死”,包括因执行革命任务被敌人俘虏、逮捕后坚贞不屈而在敌人狱中病故的。
  四、本条例第三条第(五)项所说的“壮烈牺牲”,是指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勇于献身,给人民群众树立了堪为学习榜样的,都可批准为革命烈士。
  五、本条例第四条所说的“因战牺牲”,是指第三条(一)(二)(三)项,所说的“因公牺牲”,是指第三条(四)(五)项。
  六、本条例第四条所说的“革命烈士的批准机关”,适用于中央、地方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即上述单位人员牺牲后,符合革命烈士条件的,均应报请死者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七、本条例第四条、第五条所说的“其他人员”,包括实行义务兵役制的武装、边防、消防民警。
  八、本条例第五条所说的“事迹特别突出”,是指死难情节特别突出。对需报民政部批准为革命烈士的,应先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审查,如认为符合革命烈士条件的,再转报民政部审批。
  九、本条

9 7 3 1 2 4 8 :

 

打印此页〗 〖返回首页
 
网站首页 | 站点地图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主办单位:中共钟楼区委员会 钟楼区人民政府 承办:中共钟楼区委宣传部 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常州市钟楼区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 www.czzl.gov.cn 苏IPC备05028197号
网站设计:常州风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