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权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上级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和答复。 (二)坚持急事急办制度。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可申请加急办理出国护照或短期赴港澳台地区证件; (1)探望危重病人的; (2)参加亲友葬礼或处理后事的; (3)参加商务活动,时间紧迫的; (4)出国留学,临近开学时间的; (5)出国治病的; (6)前往国的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将届满的; (7)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2、对确有紧急情形申办证照的,应区别不同情形,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切实提高证照办理质量,严防出现差错。持证人如发现证照因制作、签发上有差错的,可到受理申请或签发证照的出入境管理部门纠正,出入境管理部门应予当即纠错。 (四)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不得收取出入境证件、签注以外的费用。如发现出入境管理部门向申请人多收费、乱收费的,一经查实,除退还多收费用外,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认真做好接待工作。凡在工作日内,省、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均要接待申请人,县(市)每周不少于3个接待日,遇急事随时接待。受理申请应准确规范,热情耐心,文明礼貌,对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一次性向申请人说清楚。
七、办事机构 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管理工作由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科)负责。 常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地点在青果巷188号市公安局大楼内。电话:6686624。新区办理机构为新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地点:新区河海中路87号。电话:5100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