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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外国人签证、居留等入出境证件
(编辑:编辑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06-10-08 00:00:00   浏览数: 字 体    )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85]第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九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
 
二、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外国人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批准证书复印件;
    3、外国人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4、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5、外国人就业证;
    6、外国人体检证明;
    7、申报住宿登记证明;
    8、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证申请表》。
 
三、办件类型 上报件

四、办理结果 发护照签证、外国人居留证、临时居留证

五、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内报市公安局

六、收费标准 详见苏价费[2002]224号附件一,计价格[2003]392号附件一、二、三

七、收费依据 苏价费[2002]224号《关于公布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通知》,计价格[2003]392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同意调整内地公安机关对外国人签证收费标准的复函》 

八、联系电话 6318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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