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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内容 ⒈市区公民婚姻登记; ⒉本市公民涉及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出国人员婚姻登记。 (二)办事程序 ⒈国内结婚登记程序 咨询→单位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到指定医院婚前健康检查→递交证件证明→受理审批(不符合要求则退回补办)→领取结婚证书。 对手续齐备的,当即受理,审查合格后发证。 ⒉国内协议离婚登记程序 咨询→递交证件证明→调解、审核→填写离婚申请书与离婚协议书(不符合要求退回补办)→送回经单位盖章的离婚协议书→领取离婚证书。 自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 ⒊涉及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出国人员结婚登记程序 咨询→指定医院婚前健康检查→递交有关证件证明→填写申请书(不符合要求则退回补办)→审查材料→办理领证手续、领取结婚证。 对手续齐备的自受理之日起22个工作日内完成。 ⒋涉及华侨、港澳台同胞、出国留学人员和境外劳务输出人员协议离婚登记程序 咨询→递交有关证件证明→填写离婚申请书与离婚协议书(不符合要求退回补办)→送回经本单位盖章的离婚协议书→审查材料→领取离婚证书。 对手续齐备的自受理之日起22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法律依据 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⒉《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⒊《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 ⒋《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 ⒌《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结婚登记的几项规定》; ⒍《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婚姻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 责 任 人:郑跃声 电话:6605565 涉外、涉港澳台华侨婚姻登记联系单位:市行政审批中心市民政局49号窗口 涉外、涉港澳台华侨婚姻登记联系人:沈 雁 电话:6900335
钟楼区婚姻登记服务
地址:钟楼区民政局大院内一楼婚姻服务大厅(西直街88号) 联系电话:6607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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