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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再就业优惠证》? 《再就业优惠证》是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凭证,由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免费核发。
2、《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对象有哪些?不包括哪些人员? 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下列人员:(1)仍在再就业服务中心,或协议期满出中心但未与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且仍未再就业的国有、城镇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2)已在户口所在地就业管理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尚未再就业的原国有、城镇集体企业的失业人员;(3)国有、城镇集体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 不包括以下人员:(1)已按规定办理企业内部退养的人员;(2)2002年10月1日前已领取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被用人单位招收以及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再就业并有稳定收入的人员。
3、《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程序是怎样? 申领《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可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劳动保障社区工作点)领取并填写“常州市《再就业优惠证》申领审批表”(一式二份),经社区居委会确认尚未实现再就业并签署意见后,向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所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常州市《再就业优惠证》申领审批表”及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并提供以下材料:(1)仍在再就业服务中心,或协议期满出中心但未与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且仍未再就业的国有、城镇集体企业下岗职工需提供:①职工所在企业确认证明;②下岗职工《就业登记证》(蓝色)。(2)已在户口所在地就业管理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尚未再就业的原国有、城镇集体企业的失业人员需提供:①与原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②本人《就业登记证》(墨绿色)。(3)国有、城镇集体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需提供:原关闭破产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其他城镇失业人员需提供:①本人《常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②本人《就业登记证》(墨绿色)。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所收到上述材料核实无误后,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所报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审批。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将《再就业优惠证》下发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所,再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所直接或经由社区居委会发放给下岗失业人员。
4、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可免交哪些收费项目?减免程序如何? 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免交的收费项目共20大类(详见附表)。
常州市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收费优惠项目表 序号收费项目文件依据收费单位备注一工商系统1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价费字[92]414号市工商局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2个体工商户管理费苏价费[99]453号市工商局3集贸市场管理费计价格[99]1707号市工商局4经济合同鉴证费价费字[92]414号市工商局5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常价费[99]281号市合同管理协会二税务系统1税务登记证工本费苏价费[98]286号国税、地税局三卫生系统1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价费字[92]314号市卫生局2卫生监督、现场监测收费苏价费[96]417号市卫生监督所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含食品生产经营者卫生许可审查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审查费、现场调查费等3卫生质量检验费苏价费[96]417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预防性体检费苏价费[96]417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预防接种劳务费苏价费[96]417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卫生许可证工本费价费字[92]314号市卫生监督所7疾病检测费苏价费[96]417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鉴定防治费苏价费[96]417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9从业人员健康证工本费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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