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ENGLISH 联系我们
首 页 走进钟楼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办事指南 民意互动 投资钟楼 网上办公 网站地图
·钟恒新材料:科技创新抢得先机 ·邹宏国调研“三创”工作 ·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来常考察 ·差异化生产抗击市场危机 ·02年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被批准建立 ·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在我区拉开帷幕 ·市长王伟成调研钟楼区社会经济发展情况 ·市代表委员视察社区卫生服务建设情况 ·裕华电子:要做就做最好的 ·1980:第一个配套齐全的住宅小区动工
首页 → 政务新闻 → 办事指南 → 市民办事 → 文化教育 → 选择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关于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一费制”收费的通知
(编辑:编辑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06-01-03 00:00:00   浏览数: 字 体    )

关于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一费制”收费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物价局、财政局、市各有关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的通知》(苏教财〔2004〕61号、苏价费〔2004〕338号、苏财综〔2004〕111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04年秋季新学年开始,在全市各级政府举办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费制”收费内容及标准

  (一)杂费。2004年秋季杂费仍按2003年标准执行,每生每学期:小学76元、初中108元。从2005年春季起,执行新标准,每生每学期:小学90元、初中130元。

  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程且信息技术教育设施符合规范标准的学校,可收取信息技术教育费,每生每学期收费标准为:小学20元(一、二年级不收)、初中30元。

  (二)课本费。由市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教育部颁布的课程标准和江苏省教育厅核定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必须配备的学生用书,以及省物价局、新闻出版局核准的价格测算和制订收费标准。2004年秋季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小学一、二年级80元、三年级138元、四年级103元、五、六年级121元;初中一年级276元、二年级256元、三年级176元。

  (三)作业本费。小学每生每学期2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30元。作业本费中包含学校按教学需要编制的讲义费用,每生每学期讲义费按省规定的最高标准小学8元、初中15元计算。

  二、借读费和中考收费按原规定执行,不纳入“一费制”范围。农村中小学不得收取借读费。

  三、规范服务性收费。服务性收费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省规定的项目,不得在省定项目之外擅自立项收费。目前省规定的服务项目有住宿费、学生体检费、社会实践活动费、代办校服费、学生蒸饭及代办伙食费。学校为学生提供学习和生活必需的服务项目,可按省、市规定的原则及核定的标准收费,但必须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收费。

  1、住宿费。公办学校,一般宿舍每生每学期100元,公寓式宿舍由各地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苏教财〔2000〕39号、苏财综〔2000〕88号、苏价费〔2000〕16号)规定核定收费标准。

  2、学生体检费。小学一、三、五年级和初中一、三年级各安排一次体检,每生每次收费标准:小学6元、初中8元。不体检不得收取体检费。

  3、社会实践活动费主要用于统一组织观看有教育意义的电影门票,每生每学期不超过20元。

  4、代办校服费。学校需要代办校服必须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学校代办校服与学生的结算价格由学校报当地物价部门按实际进价和保本原则核定。

  5、学生蒸饭及代办伙食费。由当地物价部门会同同级教育、财政部门按保本原则核定收费标准,报市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备案。

  四、落实中小学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农村中、小学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按常州市教育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日常公用支出定额标准的通知》(常教计〔2003〕14号、常财行〔2003〕8号)的要求,最低不得少于小学每生每年80元,初中每生每年120元。城市中、小学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不得低于农村中小学的标准,已高于上述标准的不得降低。中小学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要按照“三增长”的要求逐年有所增长。各级财政部门要按拨款标准,将预算内公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学校使用。

  五、加强“一费制”收支管理。学校“一费制”收费中的杂费和住宿费,应全部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拨给学校使用,当年结清,确保学校正常运转。杂费只能用于弥补学校公用经费不足,其中信息技术教育费应专项核算和管理,全部用于信息技术教

9 7 3 1 2 3 4 8 :

 

打印此页〗 〖返回首页
 
网站首页 | 站点地图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主办单位:中共钟楼区委员会 钟楼区人民政府 承办:中共钟楼区委宣传部 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常州市钟楼区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 www.czzl.gov.cn 苏IPC备05028197号
网站设计:常州风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