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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日报A02版27日讯) 钟楼区检察院日前在宝钢集团常州轧辊制造公司召开第五次“钟楼区国企制度建设交流会”,钟楼区12家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管理层代表均参加了会议。
近年来,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蛀案”时有发生,如何将防线前移,进一步发挥职务犯罪预防的作用,已经成为各个检察院争相破解的焦点问题。钟楼区检察院在对辖区国企、国有控股企业进行详细调查的基础上,在省内率先开创“国企制度建设交流会”模式,将职务犯罪预防从“事后预防”、“座谈会预防”式的软预防模式转变为“制度建设预防”、“督促整改”式的硬预防模式。自“国企制度建设交流会”今年年初开展以来,该区12家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未发生一起“蛀案”,制度建设的“互补”还解放了企业的生产力,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
“这是我们企业多年来建立的管理制度汇编,希望对各兄弟企业有所帮助。”会上,常柴集团负责人拿出一本厚厚的规范制度汇编立即引起各位老总和检察官的兴趣,在会场争相传阅。常州轧辊制造公司负责人更是用电子演示文稿的形式,重点介绍了企业在采购、发外加工方面的一些特色规章制度。东芝变压器有限公司负责人则畅谈了学习国外先进企业管理制度上的一些心得。
会后,常州轧辊制造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人陈松告诉记者,国企制度建设的交流,由检察院牵头非常必要。“平时国企、国有控股企业在制度建设方面,往往各自为阵,一些企业制度建设中有亮点但也存在盲区。钟楼检察院开展‘国企制度建设交流会’,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平台,有助于我们及时发现、找出并改正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吸取好的经验做法,对国企和国有控股企业来说,是非常必要的。”
“进一步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对执行流程加以监督,是一件‘检企双赢’的好事,一方面,检察院可以把预防职务犯罪的阵地深入企业内部,以预防为主代替亡羊补牢,变软预防为硬预防;另一方面,国有企业通过经验交流,相互学习借鉴,完善企业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生产力、增大社会影响力。”钟楼区检察院副院长赵行湛如是说。(童华岗 杨恒建 张嘉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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