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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地处西瀛里莱蒙都会的江苏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常州南大街分店职工活动室欢声笑语,气氛和谐。该店总经理付冬华与工会主席王洋在职代会代表的见证下,草签了第一份“集体合同”。市总工会民管部蒋勤部长、王国良副部长,以及区总工会领导到会见证并热烈祝贺“集体合同”的签字。
这份“集体合同”,对劳动合同管理、工资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以及违约责任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合同还明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每年协商一次,2008年至2009年的增幅为8%。与会代表还一致通过了 “金鼎”倡议书,号召全体员工牢固树立“与店共进退”思想,敬业爱岗,乐于奉献,积极参与劳动竞赛,提高效能,并倡议开展“我为沃尔玛发展献一策”活动。
区总工会主席屠国彪在发言中指出,江苏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常州南大街分店集体合同的签订,不仅是我区推行外资企业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的重大进展,同时也是全区开展“争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系列活动的又一硕果,这对全区进一步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企业与职工的合作双赢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意义。 (区总工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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