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建议在蓝天花园(一期)大门口划一条人行斑马线
孙敖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蓝天花园(一期)大门口划一条人行斑马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的建议,在2006年大队就已经在该处进行了多次的实地调研,并向支队相关职能部门提交了建议。收悉您提出的建议后,大队非常重视,又对该处进行了讨论和实地调研,目前,大队已重新向支队提出建议,增设一条斑马线。
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建议和意见。
签 发 人: 龚坚军
经 办 人: 高峻松
联系电话:13182577935
2007年3月7日